新县诚信建设推动月系列活动(曝光台)—失信典型案例警示

来源:新县文明网 责任编辑: 时间:2022-08-26 10:28:02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以诚为本、以信为先的文化传统,在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中诚信之德与封建道德的其他规范相互贯通并居于核心地位,成为维系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道德规范,缺失成信将变得寸步难行!

       本期小编整理了几个失信案例,希望我们都能以此自省。


1


       2017年,新县大学生李某在县农商行获得一笔6000元的助学贷款。毕业后李某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且联系方式变更也未与农商行联系。2019年1月,李某为申办信用卡以备外地学习期间使用。当他向银行递交申请后,被告知因他的助学贷款存在拖欠记录,银行拒绝了其信用卡申请。李某这才得知个人征信系统已全国联网运行,认识到按约还贷的重要性。

2


       2015年郭某某在校期间向邮政储蓄银行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5000元,毕业后到外地工作。2020年,郭某某申请住房贷款遭到拒绝,原因是征信系统中显示其助学贷款利息已逾期两年。于是他赶忙提前结清5900元的贷款本息,但现行《征信管理条例》规定该记录仍将被保留五年,这五年里郭某某申请任何贷款都将受到更严格的审核,需要提供更苛刻的还款能力和资产证明,并无法享受任何银行的优惠措施。

3


       2017年8月间,新县人徐某通过他人联系到侯某,让其代替自己参加2017年新县企事业单位考试。2017年9月2日上午,侯某代替徐某参加上述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科目进入考场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候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后经法院判决,以代替考试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侯某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虎某拘役一个月,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4


       大学生小陈看到家乡一公立学校要招一名中学教师,但其中有一项招聘条件是“大学期间无挂科、补考情况”。小陈在大一第一学期曾补考过一科,成绩单上清清楚楚写着分数,于是小陈去打印店篡改了成绩,重新制作了一份简历投给该学校。之后,小陈通过了试讲,学校又对小陈进行了审查,发现她的成绩与事实不符,结果是“不予录用”。小陈在简历中弄虚作假,错失了这次就业机会。

5


    “00后”信阳市淮滨县小伙陈某,到部队后因怕苦怕累、不适应部队纪律约束而产生思想问题,不想继续在部队服役,虽经部队及县、街道人武部和其父母反复做工作,仍拒服兵役,被部队退回原籍。淮滨县根据处理办法开出罚款并将陈某列入了《淮滨县逃避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陈某2年内将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今后在办理银行贷款等方面也要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