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加强数字政府建设 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新声 时间:2022-07-05 09:13:42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为进一步宣传好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核心价值、实施关键,即日起人民网推出系列权威解读稿件。本期推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主任、电子政务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王益民的文章《加强数字政府建设 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

   ·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

   · 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枢纽,引领驱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数字文化全方位协同发展。

   · 数字政府建设以数字技术为支撑,实现业务和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政府履职效能。

   · 运用大数据支撑市场分析、形势研判、政策模拟、效果反馈等宏观经济监测,实现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的实时跟踪和精准研判。

   · 在“数字机关”建设方面,依托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实现政府履职能力系统性数字化重塑,推进政府机关高效协同,实现机关内部及部门间“一件事”高效办理。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22年6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系统谋划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对政府数字化改革面临的主要矛盾、关键问题和战略要点作出统一部署,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文件的出台必将为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履职能力注入强劲动力。

   一、强化顶层设计,科学擘画政府数字化改革蓝图

   《指导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描绘了数字政府发展蓝图和工作方向。

    一是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根本遵循。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党中央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发展,强调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大以来,数字政府建设加速推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任务,单独设立“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章节,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贯穿政府数字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全过程, 确保数字政府建设正确方向。文件是首部国家层面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性、改革性文件,数字政府建设之所以能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举措,根本在于党中央的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科学指引。全面开启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必须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是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枢纽,引领驱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数字文化全方位协同发展。政府数字化改革为各领域各行业更好适应数字时代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对形成与数字化改革相适应的发展理念、创新氛围、持续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指导意见》提出数字政府建设是建设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将会更好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优化数字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构筑数字化时代国家竞争新优势,推进数字中国向更高水平持续提升。

    三是以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电子政务在我国的发展已经走过40多年的历程,从“办公自动化”、“三金工程”到一系列金字工程行业系统建设再到“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数字政府建设的发展之路,是我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之路,更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一场全方位、系统性、协同式的深刻变革。《指导意见》提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数字政府建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二、聚焦重点任务,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数字政府建设以数字技术为支撑,实现业务和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政府履职效能。《指导意见》聚焦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提高政府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一)广泛运用数字技术,全面提升经济治理和宏观调控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要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宏观调控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分析、投资监督管理、财政预算管理、数字经济治理等方面,全面提升政府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

    一是建立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这是政务数据基础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升政府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的重要基础。传统的统计数据已经不能满足快速迭代的经济发展需求,要汇聚金融、财政、税务、统计、商务、海关等经济调控监管部门数据,充分融合社会数据和平台数据,构建一体化的经济治理数据库,实现经济数据的全链条治理。

    二是“用数据决策”。运用大数据支撑市场分析、形势研判、政策模拟、效果反馈等宏观经济监测,实现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的实时跟踪和精准研判,发挥大数据预测分析的精准度和时效性,为宏观经济预警赢得更长的窗口期,为宏观经济结构调整赢得更多的机遇和主动,将“用数据决策”的新理念贯穿宏观经济决策的全过程,提升跨周期调节力度,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护航经济平稳运行。

    三是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促进数字化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通过数字要素、数字技术、数字平台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数字技术促进生产要素的跨领域、跨层级、跨区域流动,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提升经济发展的空间和质量;不断释放政务数据能力,通过政务数据开发利用激发全社会数据红利,构建新阶段经济发展新引擎。

    (二)深入推进智慧监管,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以有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一是注重大数据服务监管。积极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数据与行政执法数据的归集共享与有效协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建成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进一步完善运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的机制。

    二是注重以网管网。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现代经济的发展,信息消费快速增长,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为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充分运用新型监管手段弥补监管短板,加强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全面提升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能力。

    三是注重监管能力建设。推进智慧监管,综合运用数字科技等手段感知市场监管态势、提升市场治理能力,破解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手段滞后问题,开展市场在线监测,及时主动发现潜在风险和线索,增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民生价格等领域监测预警能力,运用数字技术优化资源配置、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全面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协同化水平和智能化水平。

   (三)创新数字化治理模式,构建智慧社会。

    《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数字化治理能力。。

    一是以数字化支撑建设更加和谐、安全、智慧、智能的数字社会。加快政府数字化改革,释放数字技术应用于公共治理的效能,不断提升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数字乡村等建设水平,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数字化公共产品供给。与此同时,数字化改革进程越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深入越是成为创新、增强政府现代化社会管理水平的重点内容。

    二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精准化,实现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促进全社会运行方式创新变革。持续强化城乡社区、乡镇街道治理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增强基层组织治理能力,完善无缝隙、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模式,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更好发挥基层组织在人员流动管理、生活服务、群众参与动员、纠纷解决、社会治安保障、风险防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逐步建立完善高效的社会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升重大社会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赋能支撑下,着重提升风险预警、灾害预测、危机处置、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社会动员等方面的能力,不断增强城市发展势能,推进建设高韧性社会。

   (四)持续深化一体化发展思路,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一是注重整体服务能力提升。在提升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独唱”能力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标准统一、服务同质的“合唱”能力,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全国通办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二是注重服务供给能力提升。既要持续深化面向“少数人”服务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更要丰富惠及“大多数人”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提升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服务能力,推动破解发展不平衡问题,让数字红利最大程度地惠及社会大众。

     三是注重创新服务能力提升。鼓励各地区在建设管理、服务模式、流程优化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顶层设计和地方实践良性互动,聚焦助企纾困、民生直达、多卡融合等高频需求,搭建群众“点菜”、平台“配菜”、部门“炒菜”的“中央厨房”式政务服务样板,开展个性化服务创新。

     四是注重精准服务能力提升。深入了解企业群众多元化、复杂化的服务需求,围绕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个性化、定制化的服务需求。

     五是注重协同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健全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流程优化机制,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五)构建智慧高效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能力。

   《指导意见》提出要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和资源利用科学性,更好支撑美丽中国建设。

     一是建立一体化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优化完善自然资源、国土空间和自然地理格局等基础信息,依托大数据技术和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生态环境指标数据资源的汇聚和实时动态感知,做好人类行为与自然现象的生态风险监测评估,推动生态环境感知监测向“空天地人”一体化、自动智能化方向发展。

    二是构建精准感知、智慧管控的协同治理体系。在动态感知的基础上,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海洋资源保护利用和水资源管理调配水平,贯通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管理,通过动态感知实现精准执法,通过协同治理实现立体防控,支撑和提升宏观决策、污染管控和监管执法的精细化、智能化。

    三是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健全碳排放数据监测计量、核算、报告、核查等技术规范体系,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六)充分发挥数据资源作用,推进机关业务数字化运行。

    《指导意见》从提升辅助决策能力、提升行政执行能力和提升行政监督水平等方面出发,提出加快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提升政务运行效能,既为促进新型机关标准化、数字化、协同化、智慧化、便捷化建设提供指引,也为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在“数字机关”建设方面,依托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实现政府履职能力系统性数字化重塑,推进政府机关高效协同,实现机关内部及部门间“一件事”高效办理。

    二是在辅助决策方面,推动数字技术与治理、决策机制的融合发展,促进政府决策理念、资源、机制、行动等方面系统性创新。

    三是在推行移动办公方面,加快实现各类办文办会办事、督查督办、信息报送、工作交流、应急处置等政务工作移动化办理,构建政务办公组织在线、沟通在线、协同在线、业务在线的高效办公生态。

    四是在机关运行保障方面,推动政府机关保障方式的智慧升级和数字转型,提升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实现资源统筹、服务共享、监管到位。

   (七)注重发挥政务公开平台作用,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指导意见》在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强调高质量的政策内容与服务、多样化的政策传播与产品、主动式的政民互动与交流,推出了数字化环境下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

    一是注重政策服务。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把公共事务和与个人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策精准定位到特定人群,变“人找政策 ”为“政策找人”,让公众看得到、听得懂、信得过,不断增强公众对政策的了解并参与到行政过程,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是注重传播效果。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发布渠道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公众使用习惯,充分发挥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优势,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政策信息,不断增强政策解读传播效果,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注重政民互动。充分运用市长信箱、网上征集、网上评议、网上公示、在线访谈等工具,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辅助科学决策,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公共行政事务、公共政策制定与公共决策,强化公众服务诉求的实时感知与动态分析,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主动式政策服务。

    三、面向高质量发展,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

    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科学把握发展规律,着眼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指导意见》的印发预示着政府数字化改革将迎来历史发展的黄金期,面对新机遇和新挑战,推进高质量数字政府建设可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创新治理模式,构建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数字化在政府治理领域带来的挑战首先是组织架构和行政资源配置能力的挑战。数字政府建设需要主动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从政府治理、行政资源配置等方面引领模式创新,形成“业务、管理、服务、决策、数据”整体联动、协同推进的数字政府建设和管理新格局。

    二是加强公共数据治理,释放数字红利。公共数据在整体的数据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通过分级分类开放公共数据,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利于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全面深度释放数字红利,形成多元数据开放和融合应用新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持续深化一体化建设思路,增强数字政府整体效能。数字政府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以整体视角、全局视角推动。通过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无缝衔接的数字政府协同高效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向社会提供一体化公共服务,不断提升数字政府整体效能。

    四是抓住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数字素养和数字治理能力。建设高质量的数字政府,领导干部是决定性因素,能力是关键性保证,迫切需要提升领导干部数字素养和数字治理能力,提高领导干部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保障安全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安全是数字政府建设的生命线。数字政府安全涉及国家整体安全、公共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多个方面,数字政府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完善符合国家总体安全要求的,涵盖基础设施、网络、系统、数据、平台等全要素、多层次的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要更加关注和破解隐私保护、数据伦理、跨境数据安全等问题,营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规范有序的数字政府安全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