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新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 活动
关于印发《第五届新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香山湖管理区,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第五届新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文明委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新县县委精神文明
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第五届新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实施方案
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树立道德标杆、展示主流价值、形成良好风尚的重大举措。根据2022年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决定启动第五届新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观,全力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和行为规范,积极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社会氛围, 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更加出彩,奋力实现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门红、全年红,为谱写新时代实现“两个更好”绚丽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奖项设置
第五届新县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5个奖项,每个奖项评选表彰2名,共10名;每个奖项另设立提名奖2名,共10名。
三、评选范围
凡在新县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或其典型事迹、事件发生在新县的所有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参与此次道德模范评选,曾获得历届全国、省、市、县道德模范称号的公民不再参与本届道德模范评选。
四、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新县,积极参与新县文明城市建设,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每位候选人限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根据事迹情况进行如下分类推荐。
1.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危济困、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发明创造或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或亲属,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五、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
制定下发《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县融媒体中心、“云上新县”、《今日新县》、新县文明网和“文明新县”微信平台发布消息,广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评选条件和方法步骤。各级各部门层层召开动员会,对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二)推荐上报阶段(4月)
各级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发现推荐身边的好人好事、身边人的感人事迹,在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各乡镇(区)、街道办要推荐2-3名当地候选人,县直各单位要推荐1-2名本系统候选人,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不受名额限制。被推荐的候选人要认真填写《第五届新县道德模范推荐表》,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上材料及电子版(音像资料可一同报送)于4月29日前报县委文明办(电话:2987704;邮箱:xxwmb906@163.com),所有推荐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初选评审阶段(5月上旬)
对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评审,在征求纪检监察、综治信访、法院、税务等职能部门意见后,最终确定40名候选人。
(四)投票评选阶段(5月下旬)
活动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候选人及其主要事迹在县内各新闻媒体集中展示,在新县文明网、“文明新县”微信公众号上开辟网络投票窗口和链接,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投票评选。
(五)综合评定阶段(6月上旬)
根据网络投票结果,结合候选人的典型事迹,在实地走访调查基础上,对所有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第五届“新县道德模范”和“新县道德模范提名奖”初选名单,并在县融媒体中心、“云上新县”、《今日新县》、新县文明网和“文明新县”公众号等媒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再报请县委文明委审核批准,命名表彰。
(六)表彰奖励阶段(6月下旬至12月)
举行第五届新县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对当选“第五届新县道德模范”和“第五届新县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予以表彰。同时,通过电视展播、巡回宣讲、座谈访谈等形式,将“道德模范”事迹制作视频、汇编成学习资料,分发各单位组织学习,加大道德模范宣传力度,充分展示道德模范的高尚品德,使道德教育深入人心。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推荐道德模范的过程变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变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树立正确价值导向的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推荐工作和道德建设实践中来。
2、面向基层,发动群众。推荐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于推荐评选过程始终,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真实可信,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典型的过程,成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要对宣传动员、群众推荐、组织审核、遴选上报等各个环节作出详细安排,使推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能够叫得响、立得起,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确保推荐评选工作质量。
4、加强宣传,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把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近年来我县公民道德建设的成效和经验,宣传各类道德模范的先进思想和感人事迹,形象生动地展示道德建设先进人物的事迹和风采,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的浓厚氛围。
5、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本次评选表彰是一次群众性活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五届道德模范推选表彰工作。
附:1. 第五届新县道德模范推荐表
附件1:
第五届新县道德模范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推荐方式 (方格内打“√”) |
1、个人自荐□;2、群众推荐□;3、组织推荐□ |
|||
推荐类别 (方格内打“√”) |
1、助人为乐模范□;2、见义勇为模范□;3、诚实守信模范□;4、敬业奉献模范□;5、孝老爱亲模范□ |
|||
先进事迹(1000字左右) |
|
|||
先进事迹(1000字左右) |
|
|||
乡镇(区、街道办)或单位推荐意见 |
(盖章) |
|||
县文明委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