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的通知(新文明办〔2018〕9号)
各乡镇(区、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是广大群众开展祭祀活动的集中时段。根据中央及省市文明办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要求,新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突出“慎终追远、感恩先烈、文明祭扫”主题,开展网上祭英烈、扫墓踏青等文明祭祀活动,倡导文明祭奠,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引导人们在缅怀先辈的情怀中,正确认识和理解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革命传统,增进爱党爱国情感,传承红色基因,传承家风家训,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
二、活动时间
3月28日—4月10日(其中“网上祭英烈”活动于4月3日上午9点开始)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纪念革命先烈活动。充分发挥我县烈士陵园、博物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群众性纪念活动。组织广大群众、中小学生开展祭扫、献花和重温入党、入团、入队誓词等活动,引导人们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2.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积极组织广大群众,尤其各中小学校组织青少年、未成年人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书写感言寄语,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缅怀、感恩和敬仰。
参与方式:(1)登录信阳文明网,点击首页“网上祭英烈”滚动飘窗,进入活动页面,留言。
(2)关注“文明信阳”微信公众号,进入首页,点击左下角“祭英烈”子菜单,进入活动页面,留言。
3.开展文明祭扫活动。通过发放文明祭扫倡议书、文明祭祀公告和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倡导人们献花寄哀思,采取鞠躬敬故人、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召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引导群众在祭扫活动中移风易俗,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4.开展其他主题活动。深入挖掘节日内涵,组织开展各类节日民俗文化活动。各中小学校可开展以歌颂、描绘和放飞“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演讲、诗歌朗诵、主题班队会等活动,制作“清明”节日小报,进行“中国梦”学习教育。各单位围绕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传统家庭美德主题,开展“忆先贤·传家风”主题活动,诵读中华经典、诗歌朗诵会等活动;组织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等活动,引导人们走近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打造富有特色的清明文化。
四、活动要求
1.扎实开展活动。各单位要把“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移风易俗、传承家风家训、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有力抓手,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精心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活动,积极创新传统节日的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做到既有声势又有实效。
2.营造浓厚氛围。县内媒体要广泛宣传清明节的由来、习俗和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意义,刊发、播放有关清明题材的诗文、短片,及时报道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努力营造追悼革命先烈,倡导文明祭祀的浓厚节日氛围。
3.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图片(原图)和文字信息及时报送至县文明办。县文明办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及稿件报送情况进行整理,纳入年度文明创建重要考核内容。联系电话:2987704;报送邮箱:xxwmb906@163.com。
新县文明办
2018年3月27日